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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广播电视大学 劳动法学的概念和学习目标
领会狭义上的劳动法和广义上的劳动法,掌握劳动法的概念和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在学习时要注意,可以从二个方面去领会广义的劳动法:
1.劳动法调整的是两部分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2.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说,它不只是指一部法典式的法律,而是包括宪法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地方性劳动法规;各部门联合颁布的规章等等,因此称为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的概念即指劳动法的广义上的概念:它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是人们经常广泛使用的名称,但是劳动法的劳动,并不是指一切劳动,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有以下特征:
1.劳动法上的劳动 ,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
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
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
第二节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领会劳动关系的种类和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掌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的概念、劳动关系的概念和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主要是:
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劳动使用者提供劳动过程所需要的生产条件和工作条件,双方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工作条件;经营者为获得经济利益,将要求包括降低人工成本的经济利益。
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既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本篇关于劳动法学的概念和学习目标的文章由
长春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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