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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电大关于会计学专业引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主要通知部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为加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沟通,中央电大拟在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会计学专业中引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通过该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课程的学生可以免补部分课程、免修部分学分。
通知内容包括如下:
第一点,对于需要补修专科阶段课程的跨专业学生,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两门课程,可以免补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课程中的两门课程。通过所有四门课程,指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课程,并取得会计资格合格证书的学生,可以免补所有课程。
第二点,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任一门课程,可以免修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本科(专科起点)选修课程中的2学分。
第三点,为便于操作,地方电大可以在选修课程中增加全国会计证书课程
·全国会计证书课程
·全国会计证书课程
·全国会计证书课程
·四门课程,各2学分。
具体操作由各省级电大负责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