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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电大,了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毕业生毕业论文的要求,要求如下:
第一点,指导教师须保证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用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每名教师同一时期指导同一届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
第二点,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组织全部本科毕业生答辩的省级电大,须由省级电大提出申请,并报中央电大教务处批准后,可采取随机抽取部分论文进行答辩的形式,抽取比例不得低于30%。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初评成绩良好(或初评百分制成绩在本专业良好档范围)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自愿要求参加答辩的,所在学校应予许可。
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组织工作由省级电大结合教学实际自行安排(包括是否组织专科毕业生参加答辩),有关安排计划或实施方案报中央电大备案。
第三点,要严格答辩小组成员资格的审核,加强答辩小组的人员力量。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有关要求,指导电大分校建立答辩小组,审核答辩小组成员的资格。答辩主持人应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小组人数可按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小组成员包括:答辩主持人1名,答辩教师1名或1名以上单数,秘书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答辩小组成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少于两人。
第四点,合理安排答辩时间、答辩程序和答辩内容,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质量。答辩人应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理由、研究或设计思路以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成果(或结论)。
公正、公平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答辩主持人要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论文(设计)、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初评成绩评分标准,参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并结合学生答辩过程,以百分制或其他已经建立了与百分制相对应关系的形式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并记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见电校教[2004]32号附件3之附录4)“答辩成绩”(即“论文(设计)成绩”)栏中。未参加答辩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以指导教师初评成绩为答辩成绩。
其他要求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