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要求介绍,包括如下规定:
第一点,答辩学生
(1) 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专科毕业生是否参加答辩由省级电大决定,报中央电大备案。
(2) 组织全部本科毕业生答辩确有困难的电大可抽取部分论文进行答辩,但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论文初评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采取部分答辩的形式,须由省级电大提出申请,并报中央电大教务处批准;抽取比例不得低于30%;参加答辩的学生随机抽取,不得指定;学生要求参加答辩的,所在学校应予许可。
第二点,答辩教师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答辩教师应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并依此提出问题,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第三点,答辩小组
(1) 人数须为5人及以上单数。小组成员结构:答辩主持人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教师若干名,秘书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少于两人。
(2) 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当该答辩组成员。
(3) 主要职责: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和毕业实践成绩。
第四点,答辩委员会
(1) 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具有相应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
(2)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第五点,答辩程序
(1) 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2) 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3) 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实践研究概况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4) 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设计(论文)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
(5) 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并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记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第六点,答辩的组织
(1) 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有关要求,制定毕业实践答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部署答辩工作,指导电大分校建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审核电大分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
(2) 组织答辩的电大分校要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填报答辩申报表,报省级电大审批后确定。
(3) 中央电大对毕业答辩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