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对学生已学部分理论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并为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第一点,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学生,可参加社会实践。
第二点,社会实践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第三点,中央电大制定社会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社会实践的选题及形式。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教学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行工作指导、培训、检查和评估,对社会实践成绩进行抽查、终审。
第四点,各省级电大按照中央电大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制定切实的社会实践方案,对社会实践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实施步骤和应达到的目标进行规定,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本着发挥优势、挖掘潜力的原则,选择合理并可行的实习形式。
第五点,社会实践的基本内容应以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为主,不同专业可有所侧重。内容的安排要能使学生接触实际工作,通过实践对实际工作有所了解,同时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和能力。
第六点,社会实践时间安排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各试点教学点应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情况,为每个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实践计划。
第七点,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独立完成实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践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社会实践报告文字材料本科不少于3000字,专科不少于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