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专科毕业的学生,参加电大本科学习者,关于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的规定如下:
第一点,不得用专科阶段课程顶替本科阶段课程学分。
第二点,如本科阶段与专科阶段必修课程重复设置,且课程教学要求相同的,学生可申请选修不低于该课程学分的其它选修课程替换该课程。
第三点,专科段已选修的课程,本科段不得再行选修。
第四点,专科阶段已修《开放教育入学指南》,本科段不再选修该课程。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规定有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