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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介绍了很多的电大课程,那么基本都是国内通用的学习课程,对于国际私法的概念课程没有系统的介绍,多数人从表面意义上还不能理解内容的含义。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外国友人走进中国进行事业的发展及长期居住,那么他们的法律地位是否和国内人士一致呢?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外国人(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状态,是外国人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在内国的外国人能否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依照所在国法律或国际条约解决,本不涉及适用外国法的问题。但是,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问题常常伴随着法律冲突问题,当一个外国人想在内国行使某种权利时,应当确定他根据什么法律行使这种权利,则构成法律冲突问题。
国民待遇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新特点:
1.当今的国民待遇原则上是一种互惠的待遇,但并非一定以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一般以对等为条件来防止内国公民在外国受到歧视。
2.虽然就一般原则而言,依照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应当与内国人处于相同的民事权利地位,但这绝不能理解成外国人在内国与内国人享有完全相同的民事权利。外国人只在某些方面和某些领域享有国民待遇,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实践。
3.当今的国民待遇的范围常在条约中作出限制。我国法律及我国所缔结的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外国人可享有与我国公民基本相同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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